项目简介
项目名称:丽佳花苑农贸市场
(衡阳市2017年中心城区68个提质改造农贸市场之一)
设计面积:约3000㎡
建设单位: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
项目位置: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长湖乡立新大道51号
设计内容:室内装饰设计/软装设计/消防设计
设计时间:2017-08
“雁到衡阳不南飞,客至衡阳不思归。”
衡阳是一座文化之城、英雄之城、生态之城,旅游之城。
人间烟火气,最抚凡人心。菜市场是一座城市的美感所在。小菜场里进出的脚步、忙碌的身影、满场的新鲜蔬果、扑面的人间烟火温暖的市井气息,从这里迸发而出。
提质改造背景:为改善城区(不含南岳区)农贸市场的购物环境,全面推进“八城同创”工作,根据《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标 准(2014 版)的通知》(全爱卫发〔2014〕3号)、《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通知》(商商贸发〔2009〕290 号)和《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》(2010 年修正本)等精神,市政府决定对城区现有农贸市场进行提质改造,再新建一批农贸市场。
指导思想和目标: 按照改一批、转一批、建一批“三个一批”的模式,遵循统一设计、统一标准、统一管理的原则,坚持标准化、信息化、集约化要求,从 2016年10月—2018 年12月,用一年的时间,完成城区现有农贸市场改造;两年内,再补充建设一批新的农贸市场,引导搬迁马路市场,促进我市农贸市场达到国家文明、卫生城市标准。
改造主体和模式: 农贸市场的改造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由市商务和粮食局牵头,雁峰、石鼓、珠晖、蒸湘区人民政府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 委会具体组织实施,市区两级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完成。
按照“三个一批”的模式进行改造:
(一)改建一批农贸市场。经营权不愿转交政府和管委会的农贸市场,在不损害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,按照统一标准改造。
(二)转建一批农贸市场。由四城区政府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。
1.依法收回或租赁城区农贸市场的经营权。
2.将收回或租赁的农贸市场,按照统一标准改造。
3.将改造验收后的市场交给物业管理公司(全市2—3家)进行管理。
(三)新建一批农贸市场。四城区政府,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松木经济开发区、白沙洲工业园管委会负责组织,按照《衡阳市城 区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(2016—2020)》和《衡阳市城区农贸市 场建设标准》,新建一批农贸市场。
设计方案效果图